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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四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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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离着武林大会还有些时日,我算算时间,回到庄子之后休养几日再出发刚好。
    正是春日融融,沿途的风景尽是生机,玉相逢与我约好了同去武林大会的时间便走了,大抵是要收拾鱼水欢的事情。那神出鬼没的宁不顾不知从哪里钻出来,拉着庄乘风说了些什么,临行前狠狠瞪了我一眼,不等庄乘风黑下脸便运起轻功跑远了,如同身后有恶狗追着一般。
    看着庄乘风无奈地揉着额角,我觉得有些好笑
    不知是因为什么缘故,宁不顾对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敌意,庄乘风很多次试过让我们和平共处,然而宁不顾未曾收敛,敌意明晃晃毫不掩饰。
    其实我倒并不厌恶宁不顾,他只有敌意而并无恶意,况且,他对庄乘风所做事情桩桩件件皆是发自内心,只凭这一点我便不可能对他有什么恶感。
    只是依旧有些好奇,我究竟是哪里招惹了他,惹得他这样不快。
    路上便只剩了我与庄乘风两人,在路过茕江岸的时候,庄乘风神色有些恍惚,我拉他衣袖。
    “大哥,我想回家看看。”
    当年的庄家,偌大的主宅就立在茕江岸不远,依山傍水,绵亘雄伟。
    庄乘风愣了一会,轻声道了一声“好”。
    “离着清明也近了,也该回去看看大家了。”
    我下了马车,与庄乘风慢慢地走,我一直以为自己的记性差极,当所有的一切想起来时,却发现我竟然连沿途的每一颗树木都记得清晰。
    “林林,以前你放纸鸢的时候,被这棵大榕树勾住了,你胆子怎么这么大,身边的人一没看见就往上爬,最后挂在树上下不来了。”
    庄乘风露出些回忆的神情,又笑着摇摇头,“你那么小一点,能记得什么。”
    “我记得的。”我不曾想过,记忆竟然可以这么清晰,“大榕树树干很高很直,有三四个人合抱那样粗,树枝分叉成一个平台,有藤梯在树上,可以顺着爬上去——只是我爬上去就不敢下来了。”
    我回想当时的场景,庄乘风笑着按了一下我的头顶,“你倒是理直气壮。”
    我提醒道:“我当年只有四岁。”
    “你也知道你只有四岁,四岁把自己挂树枝上下不来了。”
    这话我没法反驳,只好左顾右盼地看风景,看见了卖糖葫芦的老伯,有一瞬的怔愣。
    庄乘风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,拉了拉我走过去,“老伯,您还卖糖人吗?”
    老伯笑着摆摆手,“不卖喽,老啦,做不了喽。”他眯着眼睛上下看着我们两人,“后生,以前在老爷子我这买过糖人吗?”
    庄乘风指了指自己道:“我以前经常来您这,您这里的花样我都买过,还请您做了一只小鸟儿的,用花染了红色,您可还记得?”
    老伯想了想,笑着一拍手,“记得,以前你每次来我这买糖人,都要最新的花样,还要在隔壁的老宋摊子买上一份烤酥肉,没想到你还记得我这老爷子。”
    庄乘风笑着看了我一眼,“不只是我记得,我家里的弟弟记得更清楚,我不给他带糖人是要哭鼻子的。”
    我面上一热,实在不想承认那个贪吃的弟弟是我。
    “可惜我现在不卖糖人了,年纪大了,做不了了,要不说什么也要送上你弟弟一只最新的花样,谢谢他这么喜欢老爷子的手艺。”老伯乐呵呵地拿下两只糖葫芦,硬塞在庄乘风手里,“拿着拿着,新做的葫芦,糖衣厚着呢,香得紧。”
    庄乘风推辞不过,便收了下来,我将一锭银子投在老伯的钱布袋里,庄乘风冲我眨了眨眼睛。我左右看看,问道:“宋老伯呢?”
    他家的酥肉用料十足,外皮焦脆,内里柔嫩,虽是酥肉却并不干柴,肉汁与融化的油脂被锁在一块小小的酥肉里。
    我以前最是喜欢。
    老伯的笑意淡了些,“走了,走了好几年了。”
    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,倒是老伯笑了笑,安慰我道:“小公子若是想吃酥肉,去城南的食楼,那里也有酥肉,虽说我总尝着与老宋家的不同,但是酥肉嘛,总归是那个味道的。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庄乘风将糖葫芦递给我,我接过咬了一口,糖衣发出脆响,先甜后酸,到了最后,又返出细微的甘甜。
    和白口吃的山里红一点也不一样。
    庄乘风也咬了一口,脸颊鼓鼓的,像是没觉出酸味来,兴致勃勃地看着周围的景象。
    时隔许久,依旧能记起这里的风光,山峦与溪水都未曾改变,迎着春日融融的暖风,我恍惚以为一切苦难都未曾发生过,爹娘就在住宅等着我与大哥回家,亲昵地埋怨我们游历许久,究竟是去了哪。
    “到了。”
    我回过神来,看着眼前的建筑沉默。
    漆黑而瘫颓。
    多年前的一场大火将绵亘雄伟的主宅烧成了一座沉默的巨兽,大门被撞碎露出漆黑的门洞,如同巨兽的眼睛,安静地看着我们。
    庄乘风拉起我的手。
    “林林,我们到家了。”
    庄乘风拉着我一点点走过去,我的记忆随着步伐而逐渐变得清晰,渐渐地,眼前杂草从生的断壁残垣褪去一身尘土,变得崭新而熟悉。
    当年的庄家,江湖朝廷无人不知,士农工商皆有交好,庄家主乃商道奇才,独霸第一商人称号从未让步,哪怕是江湖中人对庄家也多有敬意。庄夫人乃江湖上出名的女侠,不知有多少人受过她的恩惠,这世道对女子多苛求,她却只差分毫,便要坐上武林盟主的位置。庄家分支子弟各有志向,或是拜师学武游历江湖,或是耽于诗书成为谋士,或是治病救人悬壶济世,或是长于商道初露锋芒。
    庄家不参与朝廷的斗争,亦不属于江湖中哪个门派,存在于世,又游离于世,辉煌而灿烂。
    这样的庄家,却在一夕之间覆灭,除却荒草,再无保留。
    庄乘风轻轻地叹了一声,霎时间周围的幻象尽数退去,他揉了揉我的脑袋,“走吧林林,咱们去看看爹娘爷奶,还有咱们的兄弟姊妹。”
    庄家遭遇劫那年,庄乘风年纪尚小,我失去记忆,最后庄家的一百二十八口尸体,还是前盟主孟迩崆帮忙安葬,就葬在祖坟处,离着主宅不远。
    我与庄乘风如今皆不能坦露自己的身份,因此就连这时隔许久的重逢,都没法带上什么东西。
    荒地寂寥,一座座矗立的墓碑,如同一个个迎接我们的家人。
    坟头已经隔了些时日不曾被清理,长了绒绒的草,庄乘风望着草出神。
    在之前的十几年里,来打理祖坟的,除了庄乘风,还有孟家的人。
    孟迩崆与爹娘交好数十年,救了庄乘风,将他抚养成人,安置庄家后事,年年前来祭拜,此种恩情,一言难以诉说,可是孟溪却又做了那样禽兽之事,这畜生,偏偏又是孟迩崆的儿子。
    庄乘风想说什么,最终还是笑了笑,道:“走吧,咱们去看看爹娘。”
    我与庄乘风往前走着,却看见了一道闪过的人影。
    奇怪,如今又不是祭拜时节,这里怎么会有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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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抱歉各位小天使,卡文卡的太厉害了,本想着第二天就补上,接过明日复明日,拖了这么久……orz
    下面要开始走孟溪的线啦,在写这一章的时候有些难过,忍不住想,如果庄家没有被灭门,庄乘风和小药石会是什么样子的呢。
    庄乘风一直都向往江湖生活,从小就跟着师父练武打底子,但同时又是家里的长子,也会被父亲拉着学习家中的事务,长大外出游历,说不定会变成“不好好匡扶正义就要回家继承家业”。
    小药石从小被家里人娇养大,是个小贪吃鬼,古灵精怪又讨长辈喜爱,但是厨艺一言难尽,说不定会走上屡败屡战霍霍食材的道路,最后发现自己没有厨艺天赋,弃厨从医,热爱给人煲药膳。
    庄爹发现自己偌大的家产俩儿子居然都不打算继承,开始游走劝说,大儿子找不到人,小儿子勉为其难地随手管管,气得庄爹跳脚。
    想想也很有趣呢。喜欢我记得我是大夫请大家收藏:(shandu.fun)我记得我是大夫六六闪读更新速度最快。到六六闪读(www.shandu.fun
    看剑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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