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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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书莫名其妙出现在书店,我希望,写作不是我筑起的另一道墙,至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,其实我也不太清楚。她和我分手后,和别的男人结了婚,有离了婚。我们至今仍然是好朋友,她说很可能会和她的青梅竹马再婚,我希望她可以幸福。因为,她值得。·······天才女服务生·······天赋异禀的人可以在小说中绽放光芒。然而,天才有各种不同的形式。我们很容易联想到莫扎特,法国诗人韩波这些杯具的天才,其实,才华的形式很丰富,无法一概而论。我认为,无论服务生、情理烟囱,或是挖耳朵的各行各业中,存在着无数如假包换的天才。因为他们的存在,才能够使这个有点脱线、不够完美的地球继续旋转。比起浪漫的悲剧性人才,我更欣赏像这则短篇中所写的,能够带给周围人幸福的才华。因为,任何人都不敢在莫扎特面前哼歌,如果韩波从键盘后方探出头来张望,恐怕很难用浪漫这个字眼来形容。故事中的女服务生确有其人。那是我一位广告撰稿人朋友的妹妹,当初是在喝酒的时候,大笑着听他说起了这个故事。我并没有亲眼见过她。所以,我有点担心她看了这个短篇,不知道会有何感想。我是在两年前的冬天,遇见这位天才女服务生。那天,为了谈工作的事,我走进神乐坂后方小巷内的一家小餐厅。看起来像是山中小屋的透天厝既不会给人高级的感觉,也不像会提供什么独具匠心的菜色。餐馆里没什么客人,除了我们以外,还有一桌也是出版业的客人,很奇妙的是,光是闻味道,就可以感受对方是同行。我们一行四个人,点了生啤酒和几道下酒菜,又各自点了主菜。服务生是一个圆脸的丰腴女孩,上半身很魁梧,但穿着白色丝袜的双腿很修长紧实,有点像在电影中看到的国外酒吧的女服务生。她那体型宛如球形的身体上长着像木棍般的手脚。她的手脚缓缓摆动着,穿梭在店内。我们点了七、八道菜,就像所有任性的编辑一样,对每道料理都有特别的要求,她笑脸盈盈的听完我们点完菜,没有重复就走进了厨房。当时,我们并没有特别在意她,吃完送上来的料理,尽情的聊着出版界的八卦消息。在东京,每天晚上都有数十场这种编辑和作家之间的讨论。一年之后(之前那本书颇令人满意,也令我很有成就感),为了讨论新作品,再度造访了那家餐馆。因为,我对高级餐厅敬而远之,喜欢轻松自在的地方。那家餐馆虽然看似普通,但料理和服务都无可挑剔。女服务生把我们带到和一年前相同的桌子。这次因为时间比较早的关系。并没有看到其他客人。她对我们说:「是不是要四杯生啤酒。」我和其他人互看了一眼后说:「对,还有。」「要点什么菜?」大家纷纷打开菜单,女服务生说:「妳们去年冬天来的时候,点了烤小羊肉、鳀鱼意大利面、炸明虾和鲜贝,还有苏格兰蛋。」其中一个编辑瞪大了眼睛。「妳全都记得?那妳知道我们上次点的是什么沙拉吗?」「鱼卵洋芋沙拉、荤菇沙拉配日式沙拉酱,还有,这位先生……」他转头看着我,轻轻笑了笑。「要求把炸海鲜中的鲜贝换成牡蛎。」在场的所有人一阵哗然,我问:「妳还记得?」女服务生红着脸,点了点头。她并没有得意洋洋,也没有搽腮红,而是原本就是健康的玫瑰色脸颊。另一位编辑问:「那妳也记得客人的长相和名字吗?」她圆圆的脸偏向一侧。「不,没有那么厉害。不过,我不会忘记客人点了什么菜,以及有没有吃得津津有味这些事。虽然我并没有特别留意,但对感觉不太满意,或是没有吃完的客人,自然而然会印象特别深。」我立刻产生了想采访她的冲动。可以写成小说的有趣题材不是存在于那些珍奇的材料中,而是存在于日常遇见的普通人身上。我问:「妳来这家店多久了?」「差不多两年半。」编辑发出惊讶的声音。「妳可以记住这两年期间,所有客人点过的菜吗?」年轻的女服务生镇定自若的点点头。我感到太不可思议了,忍不住问她:「假设一天有五十名客人,各点两道菜,总共有一百种。以一年两百天来计算,两年就是五百天。妳可以把五万道料理全部记住吗?妳能不能写在纸上?」女服务生说了声抱歉,转身离开后,拿了四大杯生啤酒走了回来。她的手臂很粗,但很柔软。年轻女人往往很在意自己的手臂太粗,却不知道健康而饱满的手臂比瘦巴巴的手臂更有魅力。「并不是像电话簿那样按顺序记住,有点像是把客人和写着料理的卡片随意丢进抽屉里收好的感觉。」一位编辑问道:「这么说,并没有特殊的记忆法吗?」「对。只要看到客人走进店里,就会自动浮现出他以前点过的菜,最喜欢吃的是哪一道菜,以及是不是吃得津津有味,就像快速播放的录影带一样。」我不由得钦佩不已。「妳记住了几千人的资料。」「这并没有什么。」「我下次可不可以采访妳?我是写小说的,很喜欢了解别人的事,因为这对我的工作有帮助,我可以请妳吃妳喜欢的东西。」听到采访时,丝毫没有表情的她,一听到我说要请她吃美味的佳肴时,立刻笑逐颜开,我立刻见缝插针。「妳现在想吃什么?」她毫不犹豫的回答:「鸡。」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。她在说「鸡」这个字时,好像口水都快流下来了。她的语气不卑不亢,令人感受到健康的欲求,我笑着说:「没问题,下次我会预约到一家好吃的土鸡店。」下一个周末,我和她相约在惠比寿的餐厅。这家用石窯慢火烤出来的土鸡餐厅十分有名。她说她的食量很惊人,所以,我点的一整只鸡已经送到桌上。微焦的皮亮晶晶的,皮下的肌肉像白肉生鱼片富有光泽。我正准备下刀时,她想要试试。她好像在进行脑部手术般,用刀叉正确而利落的切开了烤鸡。鸡胸肉、大腿肉和塞在肚子里的烩饭漂亮的装在三个盘子上。我道谢后,开始吃烩饭。我喜欢吃米虾饭。吸收了鸡的油脂和高汤的米饭美味无比,而且带有迷迭香和白牛杆菌的芳香。她用比我快一倍的速度吃着烤鸡。「妳的食欲真旺盛。」「对,我最喜欢吃了,大家回忆孩提时代的时候,通常会说去迪士尼游乐园玩,或是大人买玩具给他之类的事吧?」我点点头,看着她把橄榄球那么的鸡吃掉了一半。她的食量真令人感到畅快。「不过我只记得在哪吃过什么东西。小学的时候,第一次吃菠菜牡蛎烩饭,国二的时候迟了丁骨牛排,对高中第一次约会时,吃了白酱披萨,都是令我难忘的美味。」说着,她拿起了鸡腿骨,用门牙把鸡肉从骨头上撕了下来。隔着半透明的鸡骨,可以看到血色的骨髓。「不好意思。」她双手用力,随着「啪」的一声,把鸡的大腿骨折断了。然后,面带笑容的抬眼看着我说:「里面的骨髓很好吃。」她把断裂的地方放在嘴唇上,吸着骨骼的精华。不禁思考着,她发自内心享受其中,也给周围人带来了快乐的波动。「还要点什么?」我满怀幸福的心情,请服务生送上菜单。·······0.03mm·······这次因为适逢另一本杂志的截稿日期迫在眉睫,所以我完全没有做任何准备。时间在烦恼中一点一点消逝,截稿日也渐渐逼近。我转念一想,干脆利用这份焦躁作为创作的主题。对了,以前曾经听过邦乔飞的专辑。有一首曲子设定的场景,就是人妻和情夫翻云覆雨时,丈夫回来了。以扎实的吉他前奏弹出很有摇滚风格的音乐。不然,就借用这种感觉写十张稿纸吧。于是,我就在事先完全没有概念的情况下,不断重复播放这首曲子,写出了这个短篇小说。在一切由读者决定的一般小说杂志。很难用这种方式创作。无论结果如何,倒是让我充分享受了写掌篇小说的乐趣。顺便告诉大家,收录这首曲子的「TheseDays」是一张很棒的作品。IWGP(《池袋西口公园》)系列《骨音》的主题,就是源自与唱片同名的歌六六闪读 shandu.fu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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