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话 回复术士抵达弱肉强食的城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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击倒幸运出现的一角兔,处理好肉后为了做料理而生火。当然,这要拿来当今天的晚餐。魔物的肉中含有的瘴气对人体来说是毒物,因此食用魔物被视为禁忌。然而,魔物的肉除了瘴气以外也包含着让人变强的因子。因子会随着魔物不同而有所差异。就算持续吃同一种魔物也没有意义。比方说,只要摄取这个一角兔的因子……「哦,物理攻击的天赋值似乎提升了2点。」没错,会让天赋值上升。状态值是以等级和天赋值相乘后得到的数值。虽然仅仅提升2点,但能提升作为基底的天赋值实在让人开心。等级提升得越高,天赋值的差异带来的影响也越大。我将切好的肉用【改良】处理。遵照远古的大英雄所建构的基础理论,去除瘴气将因子活性化。也并非吃了任何魔物都会变强,每次都必须确认这是否为适应因子。令人赞叹的是没有【翡翠眼】就发现去除瘴气的方法以及因子的过去英雄。据说他还留下其他众多论文,但毕竟是几百年前的英雄,几乎没有留存下来。真想亲眼见识一次。那位英雄是【剑圣】的始祖。如果去拜托我之前【恢复】过的【剑圣】克蕾赫,或许会愿意让我看看秘藏的资料。还能再见到【剑圣】的话就拜托她看看吧。「好了,集中在料理上吧。」思绪有点偏了。与其考虑以后的事,不如先想今天的晚餐。我把切开的一角兔的肉进一步切块,把最好吃的兔腿肉用在今天的晚餐。剩下的就做成肉干储备起来。除了纯粹想增加干粮以外,也是为了要给之后成为同伴的人吃下提高天赋值。我将肉切成薄片,洒上盐巴后炒熟。同时,将买来当干粮的面包切半。把烤得恰到好处的肉放在面包上,再加上干燥的番茄和加热过的起司。这样就完成了一道简单的料理。一角兔腿肉的热三明治。另外还准备了用药草熬煮的速成茶。以野营来说已经算是让人很心动的菜单。「芙蕾雅,来吃晚餐吧。」当我朝着她微笑后,看着我调理过程的芙蕾雅露出一脸茫然的表情。「好厉害。凯亚尔葛大人的动作流畅到让我好惊讶。」「嗯,我习惯了。」「明明是魔物的肉,看起来却很好吃。」「其实真的很好吃喔。吃下去就知道了。」「可是有毒……」「相信我吧,毒素是可以去除的。」我把一角兔腿肉的热三明治递给芙蕾雅。现在的她不是芙列雅公主,而是我好用的随从芙蕾雅。如果不提升她的状态值之后伤脑筋的人可是我。芙蕾雅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接过热三明治。芳醇的肉香,番茄的酸味再搭配融化的起司具有暴力般的魅力,让芙蕾雅的肚子饿得咕噜直响。毕竟我们一路奔波肚子都饿了,闻到这么香的味道肚子会响也是自然反应。她红着脸盯着热三明治,表情充满着期待。看来对吃下魔物的恐惧已经烟消云散。「那个,凯亚尔葛大人,请问刀叉在哪?」这么说来,芙蕾雅原本是公主殿下。她恐怕完全没想过可以大口咬来吃吧。「这东西要这么吃。」要说明太麻烦了,所以我实际演练。我大口咬下热三明治。鲜嫩多汁的兔腿肉肉汁在口中扩散开来。油腻的肉汁因为番茄的酸味而变得清爽。要是只吃为了保存用而被烤得硬梆梆的面包的确难以下咽。不过干硬的面包沾上肉汁和起司可说是绝妙的搭配。一言以蔽之,就是好吃。「居然要用这么不雅的吃法呀。不过好像很好吃。」说完这句话,尽管还有些纠结,但芙蕾雅还是老实地大口咬下热三明治,随后两眼发亮地在嘴中不停咀嚼。然后……「好好吃!」笑容满面地这么说道。「原来魔物这么好吃呢。而且肚子也不会痛,今后就积极地吃吧!」尽管芙蕾雅像小动物似的小口小口吃着,但动作十分迅速。「你能开心就好。」「原来这样的材料也能做成美味的料理呢。」「是啊,虽然做不出什么讲究的餐点,但为了有趟舒适的旅程,我还是有学习最基本的知识。」「已经很美味了。真的很厉害。我……居然连凯亚尔葛大人这么会煮菜的事情都忘了。真是一个差劲的随从。好想快点把记忆找回来。」一瞬间露出了伤心表情的芙蕾雅,打起精神再度吃了起来。她真的吃得津津有味。这让我有点开心。我估算要吃完的时机,给了她一个建议。「我同意魔物很美味,但除了我调理过的魔物以外可别吃啊。会因为瘴气而死的。」去除瘴气这件工程,如果不知道方法就绝对办不到。那是靠自身力量绝无可能解开的复杂术式。即使知晓原理,以魔术来说难度也太高。恐怕这种方法就是因此才没有普及吧。至少,其他人处理的魔物肉我可是怕得不敢吃。芙蕾雅听到后把饭后茶喷了出来。要是放任不管,她有可能会自己去狩猎魔物来吃,所以才给她忠告。总之,既然都这么说了,她应该就不会跑去做什么怪事吧。◇在夜晚的森林过了一晚。我在睡着时依然有一部分意识保持清醒,持续警戒四周。虽说点了在镇上买的驱逐魔物的香,夜晚的森林依然恐怖,不但有野兽还有魔物。能像这样一边警戒一边休息,也是我透过【模仿】得来的技能才办得到的技术之一。我斜视了芙蕾雅一眼,她毫无半点戒心正睡得香甜。可能是因为难得操使身体所以累坏了吧。我觉得这样的她有点可爱。今天在睡前也用芙蕾雅的身体享乐了一番。记忆被消除,认为我是自己所爱男人的芙蕾雅很高兴地接受了我。「可不能动情啊。」记忆消失后的她成为芙蕾雅,看着天真地爱慕着我的芙蕾雅,心中不禁骚动。对憎恨是否会慢慢淡去而感到不安。我选择不杀了芙列雅公主,而是将她重生为芙蕾雅来利用。理由有好几个。首先,她作为【术】之勇者的战力十分优秀。勇者会获得两倍经验值这个特技在队伍里可重复计算,是个无可取代的强大能力。与其杀了她,还不如当作道具利用更为屈辱。没错,我只是为了让自己变成最强,而且为了向芙列雅公主复仇才这么做。所以我才利用她,一旦我自身有危险时就把她拿来当盾牌使用。我要榨干她的利用价值到最后一刻,再把她当破抹布一样扔掉。绝对不是在犹豫要不要杀了她。再说现在才第一个人。我的复仇还没结束。还剩下【剑】与【炮】之勇者。虽说他们或许有利用价值,但还是杀了一了百了吧。我不想再为多余的事而烦恼了。◇隔天早上,我拆掉帐篷后动身出发。早餐吃了用昨天剩下来的肉熬煮的汤。出发之前我确认了状态值。身体已适应昨天摄取的魔物因子,我和芙蕾雅的物理攻击天赋值提升了2点。因此我的物理攻击由130变成132,芙蕾雅则是由70升到72。乍看之下并没有太大变化,但只要日积月累,就会有很大的差异。虽说再继续摄取一角兔的因子也没有任何意义,但只要继续摄取持有适应因子的不同魔物就能逐步变强。隔天的步调比想象中还要快速。这都要归功芙蕾雅比昨天更习惯肉体劳动。因此,她能发挥出高等级之人的状态值应有的力量,于是我们在太阳完全西下前顺利抵达拉纳利塔。在拉纳利塔,几乎不需像其他城镇那样得确认身份,会很干脆地放行。我们踏入城镇内走着走着,后面突然来了一辆马车。以非常惊人的速度从我们两人旁边呼啸而过。尽管行车方式危险,但这在拉纳利塔算是家常便饭。我不经意地望向马车,发现在车台部<p style="font-weight: 400;color:#af888c;">(继续下一页)六六闪读 shandu.fu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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