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7章 活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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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一番交谈,秦歌再一次刷新苏月摇对他的认知,以至于苏月摇都觉得没有什么事情是秦歌不会的,不过仔细一想,人家毕竟是玄玉剑仙的师弟,自然是异于常人。
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认识秦歌。
“明天我就带你去见三长老。”
“那明天见。”
苏月摇如获至宝的抱着那些图纸离去后,秦歌便通过转移阵去到清洁宫。
山谷中仍是百花争艳,姹紫嫣红。
精灵古树生机勃勃,散发淡淡荧光,茂密的枝头上又长出很多像是小娃娃一样的果子,秦歌觉得那像西游记里边的人参果,但他也知道其实那些果实都是小精灵,一旦落地就会变成小女孩,是单独的生命个体,有独立的思想,就类似于人类刚诞生的婴儿,只是繁衍方式不同。
如果是在果实期就将其摘下吃掉,那也是大补之物,或许比不上西游记里边的人参果,但对修道者而言绝对是大有裨益,这亦是精灵族被外族觊觎的原因之一。
幸得有玄剑道宗的官方保护,再加上还有秦歌所布下的“鬼蜮迷踪阵”守护整片领地,是以现在的精灵族很安全,或许在暗中还有人觊觎,但至少没人敢在明面上打精灵族的主意。
据统计,截至目前,精灵族的成员数量已达到一百五十好几。
秦歌看着那些穿着小裙子在草地中奔跑玩耍嬉戏打闹的小精灵,脸上露出一抹笑容。
如果说世上真有世外桃源,秦歌觉得这里就是。
在这里,有的只是轻松惬意、简单快乐、与世无争,面对的也是纯洁善良的小精灵,根本不需要去想那些复杂的事情,更不需要去提防着谁,只要闭上眼睛,就可安心的睡到自然醒。
如秦歌这种正值舞象年华的青春少男,本该是心怀大志在外闯荡仗剑江湖,并不应该奢望这种在同龄看来很无趣又枯燥的安宁日子,但他很特殊,有一般人永远也不会有的经历——他多活了一世。
或者说,他是保留着另外一个人生的记忆再活一次。
一个较为同龄要成熟些的灵魂,被囚禁在一个不相符的身体里,因此实际的心理年龄,与身体年龄也不相符。
其实前世的秦歌也没有活到很大的岁数,也就二十岁左右,还是个学生,所以他自己也并不认为自己就有多么成熟。
事实上,他一直都搞不清“不成熟”与“成熟”的界线到底在哪,至少,他不会跟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种“成熟人”一样去想车想房想工作,不过因为杀手职业的关系,他倒是经历过很多一般人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事,因此也看淡许多事。
前世的他取走过别人的命,也救过别人的命,还在生死间徘徊过,因此,跟常人不一样的是,他思考的不是金钱地位,不是车不是房,而是生死。
他在静下来时会思考:人活着到底是为什么?人又是为什么活着?
这个简单的问题,答案却很复杂,他反而是越想越不明白,刚开始他会觉得人活着是为了去追寻一些生命中的答案,就比如他刚在这个世界睁开眼时,老头子问的那三个问题的答案。
可现在他又觉得,人的一生,有些答案也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到底,那或许只会引出更多的问题,他也没有那种“朝闻道夕死可矣”的执着精神,况且孔子的这句话,其实也被很多人误解。
但他也知道,不管想要去追寻什么答案,都要建立在一个基础上,那就是活着。
首先得活着。
体面的活着。
明白的活着。
只有人活着,才能找到有意义的事情去追寻,并且还要活得心里舒坦,不能委屈自己的灵魂,如果觉得种地有趣,那就去种地,如果觉得厨艺有趣,那就去烹饪……
“人生,还是少年好。”秦歌收敛思绪,忽然想起药不然和战安凉那几个家伙,然后又想起步知舞。
前世的秦歌,并没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时光,最快乐的事情,也莫过于用竹片削的“尚方宝剑”将同班的几个同学打赢,他很喜欢那种在武力上碾压别人的感觉,打赢一个看不惯的人,就是爽。
至于少年时期,他一直在学习跟杀手这种职业有关的知识,那个收养他的神秘人,对他非常严厉。
所以他也没有一段像样的青春。
但现在他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,也弥补了很多前世的遗憾。
首先,在鬼剑山上,他有快乐的童年时光,有师姐,有那些动物朋友。
下山后,他结交到朋友,还跟朋友们有过一段快乐的校园时光,后来,又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、想要照顾她一生的女孩子。
可以跟朋友们喝酒聊天,无话不谈,一起去做一些有趣的事情,也可以经常看到那个喜欢的女孩子,暗自享受那种荷尔蒙分泌时的感觉……
秦歌觉得,这种被填得满满的才是人生。
至于那种简单安宁的生活,那就等以后再去追求,以后,就找个像清洁宫这样的地方养老,每天陪老婆,陪儿女……
现在,好好活着,做自己想去做的事,珍惜身边的一切。
一只嫩嫩的小手怯生生的伸来,抓住秦歌的食指。
这只手很小,小到刚好只够握住秦歌的一根食指。
这种大手与小手的反差,看上去真美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秦歌低下头,看着面前那个明显是刚从树上诞生不久的小精灵。
她努力踮起脚抓住秦歌手指,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,比什么都干净。
“我……我叫莉小仙。你是我的爸爸吗?爸爸我爱你。”
“我是你男神。”秦歌蹲下身两手抓在她的腋下,将她举高高,然后放到自己肩膀上,朝前方的精灵古树走去。
此时安芝芝正盘膝坐在精灵古树下,树身上延伸出一道细长的藤蔓,像是一根管子,连接安芝芝的后颈,进入她的身体。
以莳小幽和花欣悦为首,最先诞生的那批精灵都乖巧的坐在安芝芝附近。
安芝芝两手掌心向上搭在膝盖上,掌心绿光氤氲,伸出道道头发般的能量细丝,连接上附近的所有精灵。
秦歌大概能猜到,做为精灵女王,且拥有正统女王血脉的安芝芝,此刻是在进行某种精灵族的古老仪式,将她修道聚气的方式传给所有精灵子民,让她的子民们也可以跟她一样聚气修炼。
这很方便,省得秦歌一个一个去教。
秦歌安静的观察一会儿,并未靠近打扰,确定这个古老仪式并无任何风险之后,便带着肩膀上的莉小仙离开山谷去往农场。
一群跟莉小仙一样刚诞生不久,身体和力量还较弱的小精灵欢快的跟在秦歌身后,叽叽咋咋的跟群麻雀一样,还不停的往秦歌身上爬,一点也不怕生。
还隔得老远,看守农场的五鳞红光便发出兴奋的狼叫声,拖着五条毛茸茸的大尾巴,竟跟人一样又蹦又跳的跑向秦歌,很是欢快,直接扑上去将秦歌扑倒,然后伸出舌头一顿舔。
小精灵们似乎也不怕五鳞红光,而且还很熟,接二连三的往五鳞红光身上爬,还拔它的毛,疼得它嗷嗷直叫。
秦歌揉揉五鳞红光的脑袋,“红光,你带她们去游乐场玩,我先去田里看看。”
“嗷呜。”
稻田里的水稻,颗粒饱满,单株的产量较之前培育的那几个品种有所提升,对此秦歌很是满意,心想再进行几次培育,估计就可以大面积种植。
……
翌日清晨。
秦歌骑乘五鳞红光,带着苏月摇前往位于嘉霖城地界的黄鹤楼。
这黄鹤楼,并非秦歌前世的黄鹤楼,这是三长老杨建国的地盘。在秦歌想来,大概是因为杨建国怀念前世,所以将其改名为“黄鹤楼”。
黄鹤楼,是中州十二楼之一。
但所谓黄鹤楼并不是一栋大楼,而是一片绵延数百里的青山,领地面积并不比精灵族领地小,并且其中也并无大楼。
黄鹤楼,这只不过是个名称罢了。
几名看上去五十几岁,而且显得有些邋遢褦襶的黄鹤楼弟子将秦歌拦下,不过看到苏月摇也在,便也没有多问,直接放行,他们自然是知道苏月摇与三长老的关系。
杨建国乃玄剑道宗的三长老,亦是一代伟人,任何掌权者都会喜欢像杨建国这样的人,因为他不仅有智慧有技术,而且还不争权不图利,只是醉心于研究,所以像这样的人,不管到哪里都会被人当成宝贝一样伺候着,还会得到尊敬。
但杨建国的住处并没有秦歌想象中的那样金碧辉煌,或者是奢华大气,相反,只是茅椽蓬牖,过得也并不是什么饫甘餍肥的生活,只是粗茶淡饭,大概是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,可能活不了多久,所以养生。
事实上,他已是个太白仙境的强者,至少还有五百年的寿命,只是他自个儿并不知道。
他的住处在一片并不是很大的竹林里。
秦歌和苏月摇到的时候,他正在吃早饭。
桌上有盘老远都能闻到那种独特酸味儿的腌豇豆,一盘腌萝卜条,一盘香脆可口酸辣美味的腌仔姜,还有一盘腌笋,再配大馒头和白粥。
“杨老。”
“哟,小秦来了,整点?”
……(未完待续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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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剑来
她只恨自己没有早点认识秦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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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谷中仍是百花争艳,姹紫嫣红。
精灵古树生机勃勃,散发淡淡荧光,茂密的枝头上又长出很多像是小娃娃一样的果子,秦歌觉得那像西游记里边的人参果,但他也知道其实那些果实都是小精灵,一旦落地就会变成小女孩,是单独的生命个体,有独立的思想,就类似于人类刚诞生的婴儿,只是繁衍方式不同。
如果是在果实期就将其摘下吃掉,那也是大补之物,或许比不上西游记里边的人参果,但对修道者而言绝对是大有裨益,这亦是精灵族被外族觊觎的原因之一。
幸得有玄剑道宗的官方保护,再加上还有秦歌所布下的“鬼蜮迷踪阵”守护整片领地,是以现在的精灵族很安全,或许在暗中还有人觊觎,但至少没人敢在明面上打精灵族的主意。
据统计,截至目前,精灵族的成员数量已达到一百五十好几。
秦歌看着那些穿着小裙子在草地中奔跑玩耍嬉戏打闹的小精灵,脸上露出一抹笑容。
如果说世上真有世外桃源,秦歌觉得这里就是。
在这里,有的只是轻松惬意、简单快乐、与世无争,面对的也是纯洁善良的小精灵,根本不需要去想那些复杂的事情,更不需要去提防着谁,只要闭上眼睛,就可安心的睡到自然醒。
如秦歌这种正值舞象年华的青春少男,本该是心怀大志在外闯荡仗剑江湖,并不应该奢望这种在同龄看来很无趣又枯燥的安宁日子,但他很特殊,有一般人永远也不会有的经历——他多活了一世。
或者说,他是保留着另外一个人生的记忆再活一次。
一个较为同龄要成熟些的灵魂,被囚禁在一个不相符的身体里,因此实际的心理年龄,与身体年龄也不相符。
其实前世的秦歌也没有活到很大的岁数,也就二十岁左右,还是个学生,所以他自己也并不认为自己就有多么成熟。
事实上,他一直都搞不清“不成熟”与“成熟”的界线到底在哪,至少,他不会跟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种“成熟人”一样去想车想房想工作,不过因为杀手职业的关系,他倒是经历过很多一般人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事,因此也看淡许多事。
前世的他取走过别人的命,也救过别人的命,还在生死间徘徊过,因此,跟常人不一样的是,他思考的不是金钱地位,不是车不是房,而是生死。
他在静下来时会思考:人活着到底是为什么?人又是为什么活着?
这个简单的问题,答案却很复杂,他反而是越想越不明白,刚开始他会觉得人活着是为了去追寻一些生命中的答案,就比如他刚在这个世界睁开眼时,老头子问的那三个问题的答案。
可现在他又觉得,人的一生,有些答案也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到底,那或许只会引出更多的问题,他也没有那种“朝闻道夕死可矣”的执着精神,况且孔子的这句话,其实也被很多人误解。
但他也知道,不管想要去追寻什么答案,都要建立在一个基础上,那就是活着。
首先得活着。
体面的活着。
明白的活着。
只有人活着,才能找到有意义的事情去追寻,并且还要活得心里舒坦,不能委屈自己的灵魂,如果觉得种地有趣,那就去种地,如果觉得厨艺有趣,那就去烹饪……
“人生,还是少年好。”秦歌收敛思绪,忽然想起药不然和战安凉那几个家伙,然后又想起步知舞。
前世的秦歌,并没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时光,最快乐的事情,也莫过于用竹片削的“尚方宝剑”将同班的几个同学打赢,他很喜欢那种在武力上碾压别人的感觉,打赢一个看不惯的人,就是爽。
至于少年时期,他一直在学习跟杀手这种职业有关的知识,那个收养他的神秘人,对他非常严厉。
所以他也没有一段像样的青春。
但现在他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,也弥补了很多前世的遗憾。
首先,在鬼剑山上,他有快乐的童年时光,有师姐,有那些动物朋友。
下山后,他结交到朋友,还跟朋友们有过一段快乐的校园时光,后来,又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、想要照顾她一生的女孩子。
可以跟朋友们喝酒聊天,无话不谈,一起去做一些有趣的事情,也可以经常看到那个喜欢的女孩子,暗自享受那种荷尔蒙分泌时的感觉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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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那种简单安宁的生活,那就等以后再去追求,以后,就找个像清洁宫这样的地方养老,每天陪老婆,陪儿女……
现在,好好活着,做自己想去做的事,珍惜身边的一切。
一只嫩嫩的小手怯生生的伸来,抓住秦歌的食指。
这只手很小,小到刚好只够握住秦歌的一根食指。
这种大手与小手的反差,看上去真美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秦歌低下头,看着面前那个明显是刚从树上诞生不久的小精灵。
她努力踮起脚抓住秦歌手指,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,比什么都干净。
“我……我叫莉小仙。你是我的爸爸吗?爸爸我爱你。”
“我是你男神。”秦歌蹲下身两手抓在她的腋下,将她举高高,然后放到自己肩膀上,朝前方的精灵古树走去。
此时安芝芝正盘膝坐在精灵古树下,树身上延伸出一道细长的藤蔓,像是一根管子,连接安芝芝的后颈,进入她的身体。
以莳小幽和花欣悦为首,最先诞生的那批精灵都乖巧的坐在安芝芝附近。
安芝芝两手掌心向上搭在膝盖上,掌心绿光氤氲,伸出道道头发般的能量细丝,连接上附近的所有精灵。
秦歌大概能猜到,做为精灵女王,且拥有正统女王血脉的安芝芝,此刻是在进行某种精灵族的古老仪式,将她修道聚气的方式传给所有精灵子民,让她的子民们也可以跟她一样聚气修炼。
这很方便,省得秦歌一个一个去教。
秦歌安静的观察一会儿,并未靠近打扰,确定这个古老仪式并无任何风险之后,便带着肩膀上的莉小仙离开山谷去往农场。
一群跟莉小仙一样刚诞生不久,身体和力量还较弱的小精灵欢快的跟在秦歌身后,叽叽咋咋的跟群麻雀一样,还不停的往秦歌身上爬,一点也不怕生。
还隔得老远,看守农场的五鳞红光便发出兴奋的狼叫声,拖着五条毛茸茸的大尾巴,竟跟人一样又蹦又跳的跑向秦歌,很是欢快,直接扑上去将秦歌扑倒,然后伸出舌头一顿舔。
小精灵们似乎也不怕五鳞红光,而且还很熟,接二连三的往五鳞红光身上爬,还拔它的毛,疼得它嗷嗷直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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稻田里的水稻,颗粒饱满,单株的产量较之前培育的那几个品种有所提升,对此秦歌很是满意,心想再进行几次培育,估计就可以大面积种植。
……
翌日清晨。
秦歌骑乘五鳞红光,带着苏月摇前往位于嘉霖城地界的黄鹤楼。
这黄鹤楼,并非秦歌前世的黄鹤楼,这是三长老杨建国的地盘。在秦歌想来,大概是因为杨建国怀念前世,所以将其改名为“黄鹤楼”。
黄鹤楼,是中州十二楼之一。
但所谓黄鹤楼并不是一栋大楼,而是一片绵延数百里的青山,领地面积并不比精灵族领地小,并且其中也并无大楼。
黄鹤楼,这只不过是个名称罢了。
几名看上去五十几岁,而且显得有些邋遢褦襶的黄鹤楼弟子将秦歌拦下,不过看到苏月摇也在,便也没有多问,直接放行,他们自然是知道苏月摇与三长老的关系。
杨建国乃玄剑道宗的三长老,亦是一代伟人,任何掌权者都会喜欢像杨建国这样的人,因为他不仅有智慧有技术,而且还不争权不图利,只是醉心于研究,所以像这样的人,不管到哪里都会被人当成宝贝一样伺候着,还会得到尊敬。
但杨建国的住处并没有秦歌想象中的那样金碧辉煌,或者是奢华大气,相反,只是茅椽蓬牖,过得也并不是什么饫甘餍肥的生活,只是粗茶淡饭,大概是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,可能活不了多久,所以养生。
事实上,他已是个太白仙境的强者,至少还有五百年的寿命,只是他自个儿并不知道。
他的住处在一片并不是很大的竹林里。
秦歌和苏月摇到的时候,他正在吃早饭。
桌上有盘老远都能闻到那种独特酸味儿的腌豇豆,一盘腌萝卜条,一盘香脆可口酸辣美味的腌仔姜,还有一盘腌笋,再配大馒头和白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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